汝城检察:“法检司”聚合力 共促行政争议化解
2023-06-29 19:50: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欧阳介 朱燕华 | 点击量:1006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欧阳介 朱燕华)为进一步完善“检察+审判+复议”的工作衔接模式,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方协作新格局,6月28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资兴市人民法院、汝城县司法局共同签署《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并就如何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座谈。

汝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敏、资兴市法院副院长郭琼华、汝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范全成出席会议并代表三方进行签约。

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法、检、司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指导原则、突出前端化解、深化复议化解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着重细化法检司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座谈会上,资兴市法院通报了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汝城县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诉讼结果等情况。三个部门就如何强化诉源治理,加强管辖法院、属地检察院、司法局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搭建资兴、汝城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打通双方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业务联合交流的常态化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制度保障。下阶段,汝城县检察院将以该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全面加强与资兴市法院、汝城县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引入多元化、多途径、递进式化解机制,着力实现矛盾纠纷的一揽子化解。

郴州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李雨林、第六检察部主任宋泽江到会指导。部分行政机关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延伸阅读:什么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争取支持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